发布时间:2025-10-15 18:12:13    次浏览
11月7日至11月11日,全市中小学教师可进行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。记者昨日从合肥市人社局了解到,日前,合肥市2016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已正式启动。根据评审方案,申报高级教师、一级教师材料报送为11月7日-11日,其中:市属学校7日-8日、各县(市、区)9日-11日,逾期不再受理。报送地点为合肥人才大厦(阜南路19号)八楼811室。申报二级教师、三级教师,市属学校材料报送为11月7日-8日,报送地点为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(教师事务管理中心)1320室。各县(市)、区(开发区)二、三级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开展时间自行确定。需要注意的是,教师支教申报时,县城以上(含县城)中小学教师申报晋升高级教师职务,必须提供在农村学校、薄弱学校任教的实证材料。 2017年起,城镇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资格,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2年以上的经历;城镇教师申报一级教师资格,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。计算机模块方面,中学教师、电教、中学教研人员申报高级教师资格,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应取得5个模块合格证书;申报一级教师资格,应取得4个模块合格证书。小学、幼儿园教师(含小教、幼教教研人员)仍不作要求。普通中小学语文教师、幼儿园教师申报各级教师职称资格时,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。此外,今年小学、幼儿园教师首次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资格,全市总的评审数额控制在现有小学、幼儿园在岗教师总量的1.5%以内,即521名。其中100人及以下的小学、幼儿园按不超过1名推荐;100-200人的小学、幼儿园按不超过2名推荐;200人及以上的小学、幼儿园按不超过3名推荐。